赛事规程
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 总则》及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3-04-02 21:24:41   浏览数:4606   转到我空间  分享到随写  分享到鸽友社区

广东省体育局文件

       粤体群〔201274
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

总则》及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

 

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、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、省各行业体协:

现将《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及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并请于201341日前,将《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第一次报名表》报至省体育局群体处。

 

附件:1.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

          2.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第一次报名表

       3.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东省体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9月14

     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联系人:邓欢欢,联系电话:020-37591040

传真:020-37591025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广 东 省 体 育 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917日印发

附件1

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

 

举办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,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深入实施《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11-2015年)》及《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推进我省体育事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为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,建设幸福广东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
2013年下半年(具体时间、地点待定)

二、竞赛项目

    健身秧歌、健美操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三人篮球、地掷球、攀岩、拔河、台球、保龄球、高尔夫球、无线电测向、定向、健身气功、门球、速度轮滑、花样轮滑、龙舟、舞龙舞狮、体育舞蹈、毽球、围棋、象棋、国际象棋、室内五人制足球、钓鱼、信鸽、桥牌、轮滑球、三模(航海模型、航空模型、车辆模型)。

三、参加单位

各地级以上市、佛山市顺德区、省各行业体协。

四、运动员资格

(一)经县以上(含县级)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。

(二)运动员持有广东省内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
(三)省外户籍运动员须持有省内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或居住证(须于20121231日前签发)。

(四)行业体协运动员除符合第(二)或第(三)条要求外,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(以201313月为准)。

(五)各行业体协组团参赛时拥有优先选拔本系统内人员的权利,未能入选本行业系统代表队的运动员方可代表其他单位参赛。

(六)凡是201011日—20131130日期间在国家、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注册或注册确认的篮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高尔夫球运动员不得参加同类项目的比赛。

(七)围棋项目已取得职业初段的选手不得参赛;象棋项目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;国际象棋项目,男子等级分2350分以上,女子等级分2150分以上。不得参赛。201311日公布的等级分为准。

五、参加办法

(一)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,副团长2-3人,工作人员3-5人。

(二)各项目参赛人数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。

(三)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代表团负责办理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(一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。

(二)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。

(三)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以及各竞赛项目中的小项,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,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。

(四)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选派。

七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

(一)代表团总分奖:以各地级以上市(含佛山市顺德区)、省行业体协两个组别计算代表团总分并设奖。以各代表团所有参赛小项得分计算团体总分,总分高者,名次列前;如总分相同,一等奖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各地市代表团总分各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;各行业体协代表团总分各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。

(二)各单项均录取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4名,并给予奖励。

(三)各项目计分办法

1、获得单项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按13分、10分、8分计分;龙舟、拔河、室内五人制足球项目按双倍计分。

2、如单项名次并列时,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,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,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。如果三等奖并列,则各按三等奖的分值分进行统计。

(四)设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(具体办法另定)。

八、报名和报到

(一)报名

第一次报名:201341日前,各代表团须报参加大项。

第二次报名: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报名。

(二)报到: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到。

九、代表团团旗

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,颜色自定,规格为2X3米。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,不得出现其它标志。

十、服装

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有一套统一颜色的服装参加开、闭幕式。比赛服装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。

十一、参赛经费

各代表团旅差费及在赛区食宿费用按大会标准自理。

十二、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品。
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十四、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广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。

附件2

 

广东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第一次报名表

单位:

 

参加项目(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健身秧歌

 

 

 

健美操 啦啦操

 

 

 

乒乓球

 

 

 

羽毛球

 

 

 

三人篮球

 

 

 

地掷球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保龄球

 

 

 

高尔夫球

 

 

 

无线电测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健身气功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速度轮滑

 

 

 

花样轮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舞龙舞狮

 

 

 

体育舞蹈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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